引进工业企业人才奖补
享受主体:招商引资企业
具体内容:新引进工业企业副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五年内对其薪酬部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100%的标准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直接划入其个人账户。鼓励上述人员在随县城区购买自持住房,首套房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补贴,二套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
办理条件:符合招商引资条件规定的企业
政策依据:1.《随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随政发〔2021〕11号)。2.《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县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随县政发〔2021〕4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
办理地点:各镇(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随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22-3338018